一、社保费的几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逃避缴纳社保。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常见的逃避缴纳社保的错误示范:
一是企业以向劳动者支付社保费的方式;
二是企业采取个人在外地交社保,单位报销的方式;
三是企业以发放“补助”的方式骗得劳动者在《情况说明》上签字,向员工支付远低于公司应承担的社保费金额的方式。
误区二:只交三险。现在五险都已经合并缴费,企业不能选择只缴纳三险,如果还继续缴纳三险,以后公司上市、财务审计、劳动仲裁时都会有隐患。
误区三: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费。《社保保险法》明文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是5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3000元--15000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处罚规定
1、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现在“社保入税”,全国基本由税务机关征缴社保了,可见国家对社保费的重视程度,未来社保从严征管肯定是大势所趋。
三、不交社保,企业将面临的五大风险
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将会面临以下风险:
风险一:用人单位需要全额承担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相关费用。如若劳动者自己在流动窗口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将费用补还给劳动者。
风险二: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几乎每年都有变动,并且呈持续上升的趋势,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参保时的标准进行收缴,若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劳动者参保,就想等到后来再补缴,那么将会面临按高缴费标准补缴的情况。
风险三:将会面临承担巨额的滞纳金以及行政处罚。《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风险四: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经济补偿金。
风险五: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违反了其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构成了对劳动者的侵权,如果因此被赋予行政处罚,对企业形象也是一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