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分类的要求,只有在为他人提供的情况下,商品的制造或生产才被视为服务。
如果制造或生产不是为履行满足客户的特殊需要、要求或规格的产品订单,则一般从属于制造商交易活动中的主要商业行为或是商品。
如果物质或物品被其处理、加工或制造方交易给第三方,则一般不视为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在物质生产或建筑物建造过程中的材料处理服务,如切割、加工成形,磨光或金属镀层方面的服务;
——根据他人的订单和规格要求定制生产产品(须明确的是:某些主管局要求必须指明制造的产品),例如汽车定制生产。
——某些定制服务,例如汽车定制喷漆(第三十七类)。